1LRIT系统概览
Long Range Identification and Tracking 即船舶远程识别和跟踪,适应从事国际航行的客轮、3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和海上移动平台,必须强制实施船舶的远程识别和跟踪(SOLAS公约V章,第81届海安会-MSC 81th,06年5月)。
自“9.11”事件以后,保安问题成了国际政治的主要话题。在美国的提议下,IMO通过了《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国规则》并将AIS的配备提前。然而,由于AIS系统受通信距离的限制只能跟踪近岸船舶,而船舶报告系统虽能覆盖全球,但因报文为人工编制可能影响跟踪精度。为解决船舶远距离的跟踪问题,美国等国提出了建立LRIT的设想。2002年12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76届会议审议并在IMO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了SOLAS公约修正案,将《国际保安规则》纳入SOLAS公约。在这次大会上,LRIT(Long Range Identification and Tracking of Ships)作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被提交给航行安全分委会和通信及搜救分委会(COMSAR)研究。2006年5月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81次会议通过经修订的1974年SOLAS国际公约修正案,增加了强制实施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LRIT)系统的相关内容。
LRIT系统内容包括:
◆ 船舶身份)
◆ 船舶位置(经度和纬度)
◆ 提供位置的日期和时间(UTC时间)
3LRIT船载设备符合性测试
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V/19-1规定,船舶远程跟踪与识别系统(即LRIT系统,以下简称“LRIT”)于2008年1月1日生效,2008年12月31日起实施。该规定适应于从事国际航行的客船、3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和海上移动钻井装置。船东应确保船舶设备能够发送LRIT信息,包括船舶身份、船舶位置(经度、纬度)和提供位置的日期和时间。该规定要求LRIT船载设备必须要经过船旗国当局授权的测试应用服务商进行测试。
MSC.1/Circ.1257文件规定,LRIT船载设备符合性测试必须是船舶主管当局授权的应用服务提供商(ASP)或认可的测试应用服务提供商来进行,测试通过后测试应用服务提供商代表船舶主管当局给船舶颁发LRIT符合性测试报告。在中国,LRIT船舶主管当局是中国海事局,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是中国海事局认可的测试应用服务提供商,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提供的LRIT船载设备符合性测试完全符合LRIT测试要求。
按照MSC211(81)决议关于及时建立LRIT系统,很多船旗国要求2008年12月31日前满足LRIT需求。绝大多数适应船舶已经安装了Inmarsat-C设备。然而,由于设备本身(型号旧、软件版本低)、操作或技术原因,一些设备不能够满足LRIT要求,需要购买新设备或升级软件。因此船东需要尽快和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联系关于LRIT船载设备符合性测试事宜。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进行的LRIT船载设备符合性测试完全符合MSC.1/Circ.1257文件规定。内容包括:船载终端入网注册、卫星链路管理、出具测试报告、提供测试证书。测试工作从2008年10月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