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须知

    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V/19-1规定,船舶远程跟踪与识别系统(即LRIT系统,以下简称“LRIT”)于2008年1月1日生效,2008年12月31日起实施。该规定适应于从事国际航行的客船、3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和海上移动钻井装置。

LRIT的实施由船旗国当局负责,我国船旗国当局是中国海事局。所有的船旗国将建设他们的LRIT数据中心,指定数据中心管理者和LRIT应用服务提供商(ASP)。每个船旗国当局通知其所属船舶船东如何履行LRIT有关规定。

为了确保所有船舶的LRIT设备能够在2008年12月31日后投入实际工作,每台LRIT船载设备都必须进行LRIT符合性测试。通过测试,对不能够满足要求的设备,能够给船东时间去更换或升级设备。所有船载设备必须通过船旗国授权认可的测试应用服务提供商(下称“ASP”)去测试。

船载终端通过测试后,授权的测试ASP将代表船旗国颁发LRIT船载设备符合性测试报告或测试证书。从2008年12月31日LRIT测试证书将是船舶无线电检查的内容。

所有船东需要在2008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LRIT要求的船载设备、通过LRIT符合性测试并获得相关证书。一些政府根据IMO MSC.211规定要求船舶具备测试证书,如果船舶不能够满足LRIT要求,他们将不能够保证船舶可以进入其的临海或港口。

    1、LRIT测试范围

所有持有中国大陆及香港船籍的船舶,需要到中国海事局指定的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办理LRIT船载设备符合性测试(注:确保船舶在大平洋或印度洋,否则不能完成测试)。此外,巴拿马,巴哈马,马耳他等国家政府的授权正在协调中。

    2、LRIT使用的系统和设备

Inmarsat-C(包括MiniC)是LRIT首选系统,由于该系统非常稳定、可靠,且其是GMDSS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多船舶都配备了该系统。因此,一些船东将不再购买新设备――这也是IMO设计LRIT规范的一个重要目标。

当前只有Inmarsat-C或Mini-C满足LRIT系统和设备要求。除了Inmarsat-C或Mini-C外不需要配备其它任何设备,具体可由船旗国认可的测试ASP来指导。(提示:目前不适用LRIT测试的现有设备)

如果设备不符合测试要求,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可提供专门用于LRIT的船载设备,该设备所有的LRIT符合性测试工作已经完成。(提示:TT3000LRIT)

    3、船舶信息:

1. 船名 (Vessel Name)

2. 注册港口 (Port of register)

3. 呼号 (Call Sign)

4. 船旗国 (Flag Name)

5. IMO号(IMO Number)

6. 总吨位 (Gross tonnage)

7. 海上移动识别码(MMSI)

8. 海区 (Sea Area)

9. 上次无线电检测日期 (Last radio survey date)

    4、测试终端信息:

1. C站9位码(Inmarsat C Mobile Number)

2. 设备厂商(Transceiver manufacture)

3. 设备型号(Transceiver model)

4. 设备序列号(Serial Number)

    5、关于颁发测试证书

LRIT符合性测试证书主要内容由IMO规定,相关条款在第6次工程专家组会议(2008年10月24日在伦敦召开)上做了调整,将在MSC85次会议(2008年11月26日~12月5日)上讨论通过。因此,证书颁发时间推迟至2008年12月10日。

注:若发生下述情况,符合性测试报告将被视为不再有效:

1 船载LRIT信息发送设备发生变更;

2 船舶旗籍变更为另一缔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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